合作法

2025-05-20 11:34

(术语)对于离作法而言。示同喻之体,结合宗与因,以确立宗义之作法也。例如声无常(宗),因缘生故(因),视诸因缘生(因同品),皆无常(宗同品),喻如瓦器等(喻依),之论式中,举其同喻之体,结合因之因缘生与宗之无常,凡有因义之所,必有宗义附随,宗义亦附随因义,是也。此合作法以先因后宗为定则。即先举因义,后举宗义,结合两者是也。盖由既知之因,立论未知之宗,以为推断之顺序也。因明大疏三所谓:母牛去处,犊子必随,因有处,宗必随逐,此为合。即其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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