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合作法 内容: (术语)对于离作法而言。 示同喻之体,结合宗与因,以确立宗义之作法也。 例如声无常(宗),因缘生故(因),视诸因缘生(因同品),皆无常(宗同品),喻如瓦器等(喻依),之论式中,举其同喻之体,结合因之因缘生与宗之无常,凡有因义之所,必有宗义附随,宗义亦附随因义,是也。 此合作法以先因后宗为定则。 即先举因义,后举宗义,结合两者是也。 盖由既知之因,立论未知之宗,以为推断之顺序也。 因明大疏三所谓:母牛去处,犊子必随,因有处,宗必随逐,此为合。 即其意也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1:34:24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69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