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名身表理不得成

2026-05-14 10:01

【动名身表理不得成】 p1036

俱舍论十三卷二页云:有余部说:动名身表。以身动时,由业动故。为破此故,说非行动。以一切有为,皆有剎那故。剎那,何谓?得体无间灭,有此剎那法;名有剎那。如有杖人,名为有杖。诸有为法,纔得自体,从此无间,必灭归无。若此处生;即此处灭。无容从此,转至余方;故不可言动名身表。若有为法,皆有剎那;不至余方,义可成立。诸有为法,皆有剎那,其理极成。后必尽故。

上一篇:细 下一篇:庄严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十波罗蜜多
二种决定转诸佛无自在
七种杂染
无三自性所有过失
发心最胜
无障
贪火
习修
唯识五位
无害界
清净施有十相
苾刍尼律仪中制立三种律仪
香处有四种
律仪色
种子义六种
喜根是异熟果
灭谛四行
拘尸那揭罗国
法念住体
法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