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名身表理不得成

2026-05-14 10:01

【动名身表理不得成】 p1036

俱舍论十三卷二页云:有余部说:动名身表。以身动时,由业动故。为破此故,说非行动。以一切有为,皆有剎那故。剎那,何谓?得体无间灭,有此剎那法;名有剎那。如有杖人,名为有杖。诸有为法,纔得自体,从此无间,必灭归无。若此处生;即此处灭。无容从此,转至余方;故不可言动名身表。若有为法,皆有剎那;不至余方,义可成立。诸有为法,皆有剎那,其理极成。后必尽故。

上一篇:细 下一篇:庄严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静虑定与无色定差别
诸法差别道理
勤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
实际
因相应法等四句
如是我闻
有法自相相违因
隐没
白白异熟业所感果
摄受有情有罪无罪分别
谄曲有十二过患
四一切种清净
四受
太子习定处
心法
不定聚
五事是萨迦耶非萨迦耶分别
不乐
摄圣教义相
三种所知障品粗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