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0 04:55

(一)断绝生命之相续。大日经疏卷十载,断除根本,称为杀,即断除一切众生之命根;而命根乃无始无明之诸种烦恼,于密教,即以断除无明烦恼,为杀之深义。[大乘义章卷七]

(二)悉昙字 (sa)。悉昙五十字门之一,四十二字门之一。又作沙、洒。瑜伽金刚顶经释字母品以洒字门指一切法性钝之义。(参阅“洒”6902) p4655

上一篇:欲箭 下一篇:杀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海意菩萨
超越证
勤操
顺手骨
感觉
杨柳观音
窟内窟外
苦想
金刚不坏
盲龟浮木
空有力不待缘
解行
鸠摩逻多
拘苏摩补罗城
对首
种性
定性
具支灌顶
妙圆
志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