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帐

2025-05-20 07:19

(杂名)造僧籍入官者,谓之供帐。佛祖统纪曰:唐玄宗开元十七年,敕天下僧尼,令三岁一造籍,供帐始此。敕修清规曰:往时僧道岁一供帐,纳免丁钱,官给由为凭。

上一篇:供奉云 下一篇:供华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明珠譬大乘经典
戍迦罗博乞史
心越禅师
根本说一切有部
牙菩萨
五法事理唯识
阿驮啰
点茶
药王藏
心迹
金流
八无暇
金七十论
露堂堂
义立
乐变化天
托胎
央掘摩罗
隐峰
上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