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供帐 内容: (杂名)造僧籍入官者,谓之供帐。 佛祖统纪曰:唐玄宗开元十七年,敕天下僧尼,令三岁一造籍,供帐始此。 敕修清规曰:往时僧道岁一供帐,纳免丁钱,官给由为凭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19:29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73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