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丧

2025-05-20 07:13

丛林中掌理葬仪之职称。执掌该类事宜之僧人,分为主丧、丧司二职。主丧又称丧主,为治丧事宜之总负责者,指挥一切有关事务;丧司之位在主丧之下,须熟悉丧仪法规,以引领葬仪依法行事。[敕修百丈清规卷三住持章迁化条] p3082

上一篇:典座虫生 下一篇:典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十八道
十八罗汉
十八变
十力
十力迦叶
十三力
十三大院
十三外道
十三住
十三佛
十三事法
十三资具衣
十三缘
十三难十遮
十三观门
十土
十大寺
十大弟子
十大受
十住心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