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丧

2025-05-20 07:13

丛林中掌理葬仪之职称。执掌该类事宜之僧人,分为主丧、丧司二职。主丧又称丧主,为治丧事宜之总负责者,指挥一切有关事务;丧司之位在主丧之下,须熟悉丧仪法规,以引领葬仪依法行事。[敕修百丈清规卷三住持章迁化条] p3082

上一篇:典座虫生 下一篇:典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桥流水不流
文才
六十华严
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
单道开
香口比丘
偷兰遮
善根魔
有分无满人
至那仆底国
三贱
宗睿
中因发心
大理国经幢
他夫蒂鲁斯达姆塔
极成
庵婆罗树林
命光
金刚慧
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