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丧

2025-05-20 07:13

丛林中掌理葬仪之职称。执掌该类事宜之僧人,分为主丧、丧司二职。主丧又称丧主,为治丧事宜之总负责者,指挥一切有关事务;丧司之位在主丧之下,须熟悉丧仪法规,以引领葬仪依法行事。[敕修百丈清规卷三住持章迁化条] p3082

上一篇:典座虫生 下一篇:典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种草
定果色
具生吉祥
妙圆单复
志念
佛眼清远禅师语录
佛心宗
缘缚断
佛曲
摩腊婆国
西方要决释疑通规
安养抄
好生
吉山明兆
阇陀波罗
田衣
玄朝
翰林五凤集
箬庵通问
锡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