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着

2025-05-20 07:11

谓执取所对之法,贪着而不舍离。此乃凡夫之境界。凡夫视心外之对象为实有,又于己身执著有“我”、“我所”,此皆执于“我”而起之作用。以此取着而生贪欲,有贪欲则为生、老、病、死等一切烦恼所系缚而不得解脱。[大乘起信论(真谛译)] p3096

上一篇:取结 下一篇:取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恚怒
海意菩萨
超越证
勤操
顺手骨
感觉
杨柳观音
窟内窟外
苦想
金刚不坏
盲龟浮木
空有力不待缘
解行
鸠摩逻多
拘苏摩补罗城
对首
种性
定性
具支灌顶
妙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