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籍

2025-05-20 07:06

又称僧帐、供帐。即记僧尼名称及出家得度等事之簿册。罗什译之仁王经嘱累品(大八·八三三下):“立统官摄僧,典主僧籍,大小僧统共相摄缚,如狱囚法、兵奴之法,当尔之时,佛法不久。”我国至魏晋时,僧籍之制已严,由朝廷设僧正或昭玄曹统管,隋代时沿北朝旧制,唐代时由尚书省之祠部与左右街僧录司管理。依唐会要所载,旧制僧尼簿,三年一造其籍。一份送祠部,一份留州县。唐文宗太和四年(830)正月,祠部令天下僧尼,具名上申,以凭给牒;翌年敕天下之州郡造僧尼之籍。至宋代由僧录司掌僧籍之事。[佛祖统纪卷四十、魏书释老志第二十、唐书百官志第三十八、宋史职官志第一一八鸿胪寺条](参阅“度牒”3779) p5753

上一篇:僧宝果 下一篇:僧护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离婆多
方念
加护
声闻僧
禅籍志
应护
天上天下唯我独尊
孔雀座
五种结界相
五家辨
五分香
五十二位
赞歌
宝台
不思议真言相道法
小诵
女人拜
大威德明王
三报
三才配三世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