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则

2025-05-20 07:03

说话之法则,转指古人悟道之因缘、古则公案。又称话头、话柄、话路、话霸(欛)、话题、话、则。佛祖机缘之说话,及古人悟道之因缘,一一皆为后人参禅修行之法则。故于禅林中,每于公案名称下加一“话”字,如“达磨廓然话”、“赵州柏树子话”、“南泉斩猫话”等。禅林象器笺经录门:“佛祖说话,可为学者法则,故言话则。”又禅林宗匠话头所成之公案,称为话头公案。[碧岩录第十二则评唱、祖庭事苑卷七之一则、从容录第二十一则评唱](参阅“公案”1314) p5608

上一篇:诗禅一致说 下一篇:诡辩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二果
十不净
五色粉
先喻
自赞毁他
打眠衣
伊吾
淫火
一尘法界
一境四心
白衣拜相
毛绳
八供养
重重无尽
了然
日出论者
台密
七物
增壹阿含经
六尺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