遍是宗法性

2025-05-20 07:01

梵语 paksa-dharmatva。因明用语。为因(理由)支三相之一。乃因明三支作法中,就因与宗(命题)之关系而检查论式是否正确之关键者。盖因必包含宗之前陈名词(主词)所有之事件;亦即因对于宗之前陈而言,其范围必相等或较大始可成立,故称为遍是宗法性。例如举“声为无常(宗),所作性故(因)”之立论时,为因之“所作性”,于宗之前陈名词“声”中含有遍有之性质;即声是所作性之一部分,所作性必具一切声,又所作性之范围较声为大,“所作性”三字于一切“声”决定遍有。故知依此遍是宗法性之规定所立之因,其范围必定大于宗之前陈。[因明入正理论、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、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二] p5617

上一篇:遍知 下一篇:遍计所起色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唵黑豆
净土往生传
净施
净土教美术
净意优婆塞所问经
无漏缘
净法
智慧海
净柱
无佛世界
无上方便
净聪
净甫
渴树罗树
清豁归山
净土述闻钞
净土双六
净心菩萨
净影寺
净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