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遍是宗法性 内容: 梵语 paksa-dharmatva。 因明用语。 为因(理由)支三相之一。 乃因明三支作法中,就因与宗(命题)之关系而检查论式是否正确之关键者。 盖因必包含宗之前陈名词(主词)所有之事件;亦即因对于宗之前陈而言,其范围必相等或较大始可成立,故称为遍是宗法性。 例如举“声为无常(宗),所作性故(因)”之立论时,为因之“所作性”,于宗之前陈名词“声”中含有遍有之性质;即声是所作性之一部分,所作性必具一切声,又所作性之范围较声为大,“所作性”三字于一切“声”决定遍有。 故知依此遍是宗法性之规定所立之因,其范围必定大于宗之前陈。 [因明入正理论、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、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二] p5617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01:41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54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