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法院

2025-05-20 06:38

(杂名)事物纪原引宋朝会要曰:太平兴国五年,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。中设译经堂,东序为润文堂,西序为正义堂,自是每诞节即献经也。八年改为传法院。

上一篇:传供 下一篇:传法灌顶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自誓三昧经
屈露多
作持戒
六妙门
剑轮法
四觉
一人当千
轻慢
圆生树
云海
法音
佛堂
经者
男根
经瓦
十利
身子
频婆娑罗梦
四苾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