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法院

2026-05-20 18:44

(杂名)事物纪原引宋朝会要曰:太平兴国五年,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。中设译经堂,东序为润文堂,西序为正义堂,自是每诞节即献经也。八年改为传法院。

上一篇:传供 下一篇:传法灌顶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世尊初生
安详
八念
大火聚
三部色
快乐无退乐
劝发诸王要偈
六种决定
日曜
六度果报
遍净天
云门宗
道种性
芬陀利
臊陀祁梨
十三法师
不动如来
方便法身
抵弥
十岁减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