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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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万二千福河
四分一部律文止明持犯
四分
僧残须二十僧出罪意
僧尼互作羯磨
僧位四别
出家胜益
受僧伽梨法
五篇七聚犯罪受报岁数
五种法令正法久住
五夏已前专精戒律
上座
三衣正从
三衣条数
僧安〔《神僧传》卷第四〕
求那跋摩〔《神僧传》卷第三〕
僧述(﹝梁﹞(闲居寺)[《比丘尼传》卷四]
净渊(﹝梁﹞(竹园寺)[《比丘尼传》卷四]
唯识二十论(Vijnaptimatratasiddhi-vimsa-kakarika-sastra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