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灭

2025-05-21 16:55

欲明生灭之相,先明生灭之义。言生灭者:

一、生 有为诸法,依因缘之和合,而未有之法有,是谓之生。

二、灭 依因缘之离散,而已有之法无,是谓之灭。

有生必有灭,有为法是也。灭者不生,无为法是也。但由中道正见言之,有为法之生灭皆假生假灭,非实生实灭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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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行
第九小劫
双印二空
理事二障
道谛(二)
三大劫
伏除二取
三惑
灭谛(二)
贤劫
渐次悟入
现种二惑
大劫
五重唯识
理事二惑
中劫
法身
报分
惑障
三学摄三十七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