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有为法

2025-05-21 16:54

【一切有为法】泛指一切有作为、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。即包含一切事物、物质、精神,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。原意作‘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’。有为法是无常之法,如《金刚经》偈子云:‘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’《华严经》卷二十五载:‘如实知一切有为法,虚伪诳诈,假住须臾,诳惑凡人。

上一篇:一切行无常 下一篇:一切法不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明增定
两舌
触支
四种胜义谛
十地
放逸心所
摄论宗
四种涅槃
十行
忿心所
摄论九识
四种世俗谛
十因
极迥色
明代后叶唯识诸师
摄散归观支
四种不善
十支论
道宠
明了意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