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受食戒正受食法十种

2025-05-21 16:32

亦名:食食法十种、十种食食法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正受食法。四分,受有五种:手与,手受;手与,持物受;持物与,手受;若持物授,持物受;若遥过物,如上说。复有五种:身衣曲肘器与,还以上四受。若有因缘置地与。如上口云:受!受!”资持记释云:“四分十法,初五,手物俱互为四句;第五遥过,即非手物,如上即前所引知无触碍等。次五中,上四物物相对,如云身与身受等;第五置地,则无所对。注准僧祇,须加口法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一七·一七)(请参阅‘不受食戒受食法六种’一六七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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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