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祭

2025-05-20 05:48

又作回祭。与“回财”同义。即先报请库司营办祭食,事后再偿还其费用者,称为回祭。敕修百丈清规卷六亡僧条(大四八·一一四八上):“预报库司造祭食,差人铺排祭筵,乡人法眷作祭文,纳库司钱回祭。”[禅林象器笺第二十九类钱财门]p3786

上一篇:回财 下一篇:回诤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种种色世界
定门十六尊
具眼
妙莲
利生
佛部主
佛日豆爆
缘变
佛弟子
拨无因果
有喜定
安禅
吉栗瑟拏
阇提华
甲立
玄义
灯王
頞湿缚羯拏山
录外经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