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财

2025-05-21 16:08

旧说曰:“施主就寺修荐,或未纳支费见钱,且借常住财营辨,后时施主如数偿之,此言回财。”

忠曰:“但是回祭讹言回财耳。”

上一篇:火伴 下一篇:几案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转藏
写照
晚粥
二十五点
默摈
大钟
装香
小师
团座、合座
法眷疏
纳牌
带行僧行
自叙
向火
维那寮 纪纲寮
对触礼
磨主
单位
专使
享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