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财

2025-05-21 16:08

旧说曰:“施主就寺修荐,或未纳支费见钱,且借常住财营辨,后时施主如数偿之,此言回财。”

忠曰:“但是回祭讹言回财耳。”

上一篇:火伴 下一篇:几案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堂外香几
揖大众香
椸架
行香
方丈和尚
汤头
座前
引请阇梨
廨院主
回向
法座
檀越
坐参牌
揖大众茶
行堂主
估衣
方丈版
受业院
坐夏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