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及我所

2025-05-21 15:56

凡夫计着于我,有我我所。我者谓自身,我所者谓身外之事物,是为我所有,故名我所。智度论云: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,先着五众(五蕴)为我,然后着外物为我所。罗什法师曰:离我众生空,离我所法空也。圆觉经钞曰:我谓正报,我所谓依报。

上一篇:计执我法 下一篇:二我执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增不增业
三智(三)
信心(二)
成就
饿鬼道
故不故思
三智(二)
信分(二)
畜生道
决定三业
二智(五)
大乘之四分
空(二)
地狱道
定不四业
二智(四)
就果位上明大乘之趋向
八万四千尘劳
二十五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