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和合性

2025-05-21 15:22

【不和合性】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,二十四不相应行法之一。诸法因缘乖离,不相和合。如冰炭不可同炉,熏莸不可同器。百法直解曰:‘不和合者,依于诸法互相乖违假立。’在百法纂释中则谓:‘不和合者,谓于诸法相乖反故。如眼与耳了不相触。’此指事物现象,没有处于具体的因果关系中,彼此之间没有关联。

上一篇:不定种性 下一篇:不两舌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五八识
菩萨所观四智
有漏道
水月
小随烦恼心所
第七所系
菩提流支
有漏业
水大
下乘般涅槃障
第一识
菩提
有漏智
中随烦恼
下地
第一义谛
等觉菩萨
有漏善
中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