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身

2025-05-21 15:15

【文身】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,二十四不相应行法之一。文者文字,身是聚义,一字为文,二字为文身,三字以上为多文身。《百法直解》曰:‘文身者,文即是字,为名句之所依,此三皆依色、声、法尘分位假立,若语言中所有名句及字,即依声立,若书册中所有名句及字,即依色立,若心想中所有名句文字,即依法立。此方眼、耳、意三种根识独利。’而《百法纂释》中则谓:‘言文身者,文即是字,能为名句二所依故。若不带诠只名字,如字母及等韵之类,但只训字,不能诠理。若带前名文,如经书字,能诠之文带所诠之义理故。’其实这就是构成名身、句身等的语言文字。

上一篇:王恩洋 下一篇:太虚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五阴炽盛苦
无生法
法性
色身
共中共业
五部大论
无分别智
法忍
色有
共不共
五教十理
无分别心
法身
色心
共中不共业
五眼
张克诚
法位
名寻思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