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身

2025-05-21 15:15

【文身】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,二十四不相应行法之一。文者文字,身是聚义,一字为文,二字为文身,三字以上为多文身。《百法直解》曰:‘文身者,文即是字,为名句之所依,此三皆依色、声、法尘分位假立,若语言中所有名句及字,即依声立,若书册中所有名句及字,即依色立,若心想中所有名句文字,即依法立。此方眼、耳、意三种根识独利。’而《百法纂释》中则谓:‘言文身者,文即是字,能为名句二所依故。若不带诠只名字,如字母及等韵之类,但只训字,不能诠理。若带前名文,如经书字,能诠之文带所诠之义理故。’其实这就是构成名身、句身等的语言文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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