念心所

2025-05-21 15:03

【念心所】心所有法中的别境心所之一。念是记忆,于所经历过的事物记忆不忘,就称为念。《成唯识论》曰:‘于曾习境,令心明记,不忘为性,定依为业。’凡是感官接触过的境界,或思维过的义理,都是曾习境,于曾习境的记忆作用,就是念的自性;定依为业者,由忆念曾习正理,念兹在兹,而生正定,即是其业用。但于未曾经历的境是,则不起忆念。见《成唯识论》卷六。

上一篇:刹那灭 下一篇:念根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五利使
教唯识
作用道理
自受用土
化生
五见
杀生
惑杂染
自内证
太虚
五位无心
顶位
有体
文身
五位百法
偷盗
散乱心所
有边无边论
王恩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