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处所摄色

2025-05-21 14:57

【法处所摄色】又名法处色,为唯识宗所立十一色法的第十一种,指意识所缘虑的法处所摄的色法。色法又可分为十一类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等五根,色,声、香、味、触等五境,及法处所摄色。法处之处,为生长、养育的意思,指能长养吾人之心与心所,且为心与心所依靠、缘虑者。处有十二种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等六根,色,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六境。法处所摄色不是五根所对、五识所缘的境界,而是意根所对,意识所缘的境界。据《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》卷一所载,法处所摄色有五种,为极略色、极迥色、受所引色,定所引色,遍计所起色。

上一篇:法舫 下一篇:法执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共相
无贪心所
空有诤论
地界
随念分别
不共中共业
无欲
空有二论
地大
懈怠心所
不共中不共业
无常
空有二执
因缘变
择灭无为
不同缘意识
无恚行
空有二宗
因缘果报
器世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