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处所摄色

2025-05-21 14:57

【法处所摄色】又名法处色,为唯识宗所立十一色法的第十一种,指意识所缘虑的法处所摄的色法。色法又可分为十一类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等五根,色,声、香、味、触等五境,及法处所摄色。法处之处,为生长、养育的意思,指能长养吾人之心与心所,且为心与心所依靠、缘虑者。处有十二种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等六根,色,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六境。法处所摄色不是五根所对、五识所缘的境界,而是意根所对,意识所缘的境界。据《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》卷一所载,法处所摄色有五种,为极略色、极迥色、受所引色,定所引色,遍计所起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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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法事理唯识
掉举心所
别境心所
自性清净涅槃
四大种所造色
五法三性相摄
粗陈体义支
初地断障证真
自性身
四大种
五法
略陈名数支
作意缘
自性分别
四大
五戒
细意识
作意心所
自性
四十一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