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心所

2025-05-21 14:45

【想心所】此为心所有法中的遍行心所之一。想是概念作用,即于所缘之境,取其长短方圆等相。《成唯识论》曰:‘想谓于境取相为性,施设种种名言为业,谓要安立境分齐相,方能随起种种名言。’想以‘于境取相为性,施设种种名言为业’。如眼识缘虑红色,计度此是红而非黄非蓝,作此分齐,而取其共相——红者非黄非蓝是其分齐,而红衣红花是其共相。由此取像,而施设名言。想之自性只是取像,但取像即是施设名言,谓此是红是黄,此是方是圆,这是一种未出口的名言。见《成唯识论》卷六。

上一篇:瑜伽师地论释 下一篇:想受灭无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共相
无贪心所
空有诤论
地界
随念分别
不共中共业
无欲
空有二论
地大
懈怠心所
不共中不共业
无常
空有二执
因缘变
择灭无为
不同缘意识
无恚行
空有二宗
因缘果报
器世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