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心所

2025-05-21 14:45

【想心所】此为心所有法中的遍行心所之一。想是概念作用,即于所缘之境,取其长短方圆等相。《成唯识论》曰:‘想谓于境取相为性,施设种种名言为业,谓要安立境分齐相,方能随起种种名言。’想以‘于境取相为性,施设种种名言为业’。如眼识缘虑红色,计度此是红而非黄非蓝,作此分齐,而取其共相——红者非黄非蓝是其分齐,而红衣红花是其共相。由此取像,而施设名言。想之自性只是取像,但取像即是施设名言,谓此是红是黄,此是方是圆,这是一种未出口的名言。见《成唯识论》卷六。

上一篇:瑜伽师地论释 下一篇:想受灭无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善果
六欲四禅
八地断障证真
善法行
唯识二十论述记
六欲天
八正道
养因
见道
善法
唯识二十论
七识十名
见取见
善因
六师外道
七转第八互为因果
见取
善心所
唯识
六派哲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