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顺从

2025-05-21 11:08

子题:法顺从、衣食顺从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有二顺从:法顺从者,以法教授,增戒、增心、增慧,讽诵、承受也。食顺从者,给与衣被、食饮、床、卧具、医药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五·一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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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律海
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
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食前后入聚落白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沙弥十戒相
略教行法
残宿内宿一异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