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种法令正法久住

2025-05-21 11:07

亦名:正法久住五法

子题:五千年

随机羯磨·杂法住持篇:“善见毗婆沙云,佛语阿难,我灭度后,有五种法令法久住:一、毗尼者,是汝大师;二、下至五人持律在世;三、若有中国十人,边地五人,如法受戒;四、乃至二十人出罪;五、以律师持律故,佛法住世五千年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三九·一一)

戒本疏·释皈敬偈:“善见论中,佛告阿难,有五法令正法久住:一、毗尼者,是汝大师;二、下至五人持律在世;三、中国十人、边方五人受具;四、乃至二十人得出罪;五、由律师持律故,佛法住世五千年。广文如彼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问:‘所以住法须五人者?’答:‘除出僧残,余皆可秉。四人虽体,不办边受;受法不行,僧宝永绝。道假人弘,由僧绝故,佛法无托;苟阙斯人,法皆覆坠。’五千年者有二:初五千年中,一千年得三达智通三世故,二千年得四果,三千年得三果,四千年得二果,五千年得初果。第二、五千年,学不得道。万年经书灭尽,但剃发披袈裟而已。愿诸后学,竭力护持;但得五人,是名法住。末世虽多,但知剃染;戒德不修,律范安识?岂能令法光显于时?况二千年尚得四果,去圣未远。但不策勤,必有勇进,何患不及?请观圣论,退而省之。”(戒疏记卷二·二四·一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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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律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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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宿内宿一异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