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篇通名

2025-05-21 11:07

亦名:五种犯、五犯聚、五种制、五品罪

戒本疏·正果五篇:“此五名有通有别,别如下释,通须略知。如本四分,但云五种犯,或五犯聚,或五种制;僧祇云篇;十诵云品。名虽或异,摄罪义同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本律三名,上二约罪,下一从教;僧祇、十诵,并从条类;了论为部,义亦同之。”(戒疏记卷三·四九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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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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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