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入僧制意

2025-05-21 11:07

亦名:亡僧物入僧制意、亡五众物入僧制意、亡人物入僧制意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制意者:(一、不入佛法)所以五众亡后,皆入僧者。生则依三宝出家,而物不入佛法。以出家六和,同遵出要。身行所为,莫不为僧法所摄。故人施佛法,比丘无分。若施僧者,依位受之。(二、不入俗人)亦不属俗,非福田故。僧祇,阿若憍陈如空林中入涅槃,牧牛人送衣物与王。王即评直五钱,依法断还沙门,乃至佛言属僧。十诵,跋难陀死,衣物直四十万两金,国王、刹利种及诸亲里各欲收取。佛言,王赐诸臣,比丘不得;乃至亲里集会,不见唤及。僧家财法并同,俗人不合;此属僧物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二·一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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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释名
自言治释名
沙弥十戒境量
略教结犯
残宿一异
律在初集以胜秘故
如来无所著等正觉
同戒义
偷形三种
佛亲自看病比丘
不痴毗尼释名
衣缠颈白衣舍戒缘起
自言治缘起
沙弥出家受戒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