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瞻病赏劳七众得否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人物瞻病赏劳七众得否、亡僧物瞻病赏劳七众得否、亡五众物瞻病赏劳七众得否、瞻病赏劳七众得否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五分十诵,七众看比丘病,唯二众得,沙弥及比丘,余五不合。尼中三人得,余四不合。虽父母兄弟不应与。谓劳毕竟不满。摩得伽云,白衣看比丘病,应与少许;尼三众同之。沙弥应尽与。五分十诵,与沙弥,同等大僧。准此,若众多比丘沙弥看病,应与究竟者。若齐究竟,应与一人已,屏处分之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谓看病通七众,非谓共看也。前明僧病,次明尼病。皆本众合赏,俗众非分。注云劳者,即前二五德也。伽论开与余众。沙弥六物,于后有用,故须具与。准下,义决。共看与究竟者,谓前后替看。齐竟屏分,谓赏一首者,令后自分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三三·一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说戒默妄定罪重轻
羯磨疏诸说戒法篇第五叙意生起
树下坐十利
犯有三心
众学篇诸戒伽蓝内外通犯
差人守功德衣法
三宝物出息
受具戒年限
五篇七聚犯罪受报岁数
露地坐十利
说戒默妄定罪多少
羯磨疏诸说戒法篇第五
树下坐
犯戒五衰
众学篇约三宝科分
摄僧三小界说戒小界结法并解
三宝物像共宝互用
共未受具同诵戒犯缘
露地坐
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