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犯

2025-05-21 11:04

戒本疏·持犯方轨:“言作犯者,出家五众,内具三毒,我倒自缠,不思对治,鼓动三业,违教造境,名之为作。作与持违,污本所受,名之为犯。犯由作成,故曰作犯。此对造作恶法为宗。”(戒疏记卷四·三五·四)

戒本疏·持犯方轨:“作犯,其状如何?此犯所立,翻对止持。但不依戒行,事法有违,皆名作犯。”(戒疏记卷四·四九·一○)

上一篇:作无作戒名义 下一篇:作余食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避恶众生法
行事钞结界方法篇第六
自恣五德举罪五德
毗舍离
畜种植生种开制
福出净田道起少欲
安居忘成法
广略二教相成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最重
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
别众食戒僧次请犯相
亡物负债进否
不学灭法
非衣
遗落食戒开缘
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
自恣五人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
畜众物开缘
破重戒不得再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