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众食戒犯缘

2025-05-21 10:57

行宗记释云:“列缘,第一、简僧食者,以十方共分,有人不集,或不作相,并在盗收,不犯此戒。第三、合示两缘。五、善比丘即不犯重人;下云唯除恶戒;钞云别众,唯据清净一色,又云犯下四篇,亦成别众;法食罪异,简境大同。六、无缘者,即下九开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三六·一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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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