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说四事

2025-05-21 10:57

子题:破戒、破见、破威仪、破正命、六十二见

行事钞·僧网大纲篇:“若对僧比丘前,倒说四事。谓破戒者,破前三聚;破见者,谓六十二见;威仪者,下四聚等;破正命者,谓非法乞求邪意活命,则有五种、四种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总列中,初二句标简。须对道众,又但口说,未必身行,故加此罚。谓下,列示。戒见仪命,佛法大纲,修行要务;四皆名正,俱离偏邪。正戒是入道之基,正见乃绝缚之慧,正仪则摄物之相,正命为成道之缘。今皆反倒,惑乱时心;约过验情,宜加苦罚。一、令犯者改迹,二、使外化清正。设教之意,于斯明矣。戒仪二事,七聚分配,且约粗细从别以论;若就通明,七皆名戒,亦总名仪。六十二见者,且约五蕴,逐蕴生计,则有四句:一、即色是我;二、离色是我;三、我大色小,色在我中;四、色大我小,我在色中。余四例此。一蕴有四,四五二十;复历三世,为六十;更加断、常,则六十二。邪意者,专为求利,致使身口变现无穷;且据喜为,何止四五?”(事钞记卷七·一一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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