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之自行唯局净众法通净秽

2025-05-21 10:56

子题:众法有二别

行事钞·集僧通局篇:“(一、自行唯局净)又前四人,若据自行以成僧体,并须清净。以犯小罪,不应羯磨故。(二、众法通净秽)若论众法,则有二别:(一、明简净)若为说戒、忏悔灭罪,必须清净。以有犯者,不得说戒,不得闻戒。不得向犯者忏悔,犯者不得受他解罪故也。(二、示通秽)若受戒等生善门中,但取相净,便堪足数,前人尊仰,便成法事。故开停僧残行法。犯戒和尚,但令不知,应受戒事。萨婆多云,不得用天眼耳知他恶法,但以肉眼见闻等。广如足数法中。”(事钞记卷四·二三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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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
尼四独戒独后行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