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残须二十僧出罪意

2025-05-21 10:55

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所以列二十僧中出罪者,以二篇次死,业障深重;故须多人强境,方发犯者胜心,息断相续故。云若少一人已下,减众轻法也。”(戒疏记卷一○·一七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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檀越施衣
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犯缘
瞻病须示经像令瞻敬
摄僧大界
布萨
三归受已三十六善神拥护
受具戒法教被人数
出佛色身血得逆罪
五逆忏相
露处不定戒缘起
过量床戒缘起
说法应筹量称机
翻净中缘不净须翻
檀越施与下众法
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犯相
瞻病者简人不同
摄僧作法界体
布施冥拔幽灵
三归加语无非叹德
受具戒法从乞有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