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依法次第

2025-05-21 10:53

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明次第。衣则无时不须,资身最要,理先明之;即得覆形,内恼须济,故次乞食;身虽得立,威仪须托,故第三明树下坐;无病三足,病起不救,则无治能,故立腐药为第四也。”(业疏记卷一七·一八·五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犯缘
瞻病须示经像令瞻敬
摄僧大界
布萨
三归受已三十六善神拥护
五逆忏相
露处不定戒缘起
过量床戒缘起
说法应筹量称机
檀越施与下众法
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犯相
瞻病者简人不同
摄僧作法界体
布施冥拔幽灵
受具戒法从乞有无
凡夫应常双修理事二忏
五逆以业为体不用夷兰为体
露处不定戒犯缘
说法己身亦自行
翻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