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学家食戒犯缘

2025-05-21 10:49

亦名:学家受食戒犯缘

戒本疏·四提舍尼法:“五缘:一、见谛学家;二、僧作法制;三、无因 缘;四、自取,除置地使人;五、食。 方犯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犯缘,第一、须见谛家,此局圣境,末世全无;但可知教,必无有犯。二、须僧法,白二羯磨,制不得往。”(戒疏记卷一六·九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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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持犯
亡物瞻病赏劳七众得否
不受食戒释名
非时食戒开缘
遮戒
行事钞标宗显德篇第一
自恣
毗尼依大慈等流说
畜七日药过限戒释名
破戒比丘受持戒者礼拜得八轻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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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盗戒犯缘不列方便
受尼赞食戒犯缘
别人之法亦名羯磨
亡物盆器作具轻重
不受食戒能受人
非时食戒释名相
遮性等持
行事钞文义决通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