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学家食戒犯缘

2025-05-21 10:49

亦名:学家受食戒犯缘

戒本疏·四提舍尼法:“五缘:一、见谛学家;二、僧作法制;三、无因 缘;四、自取,除置地使人;五、食。 方犯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犯缘,第一、须见谛家,此局圣境,末世全无;但可知教,必无有犯。二、须僧法,白二羯磨,制不得往。”(戒疏记卷一六·九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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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
自恣因诤事增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