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食进啖之法

2025-05-21 10:48

子题:回食

资持记释云:“五分教受食之仪,僧祇示进啖之法。回食,谓口中回转。增一劝俗行食。王臣执务,西土常仪。此方梁武,躬自行益。降尊重法,今古无之。自余凡庶,未足自重。”(事钞记卷三八·二三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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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