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杀戒人命

2025-05-21 10:45

亦名:杀人戒人命、人命

子题:命根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言人命者,谓杀境也。(一、释人)所言人者,仁也;仁者,忍也。俗中释名,大有意致,亦可寻也。谓人立志,存育为先,故云人仁也。若但言人,而人有无命者,害非重罪,故又重列言其人命也。(二、释命)(一.通示命根)所言命者,谓此身报,假之维持,终于一形,寿所因本,故谓命根;以命持识,令依住故。如杂心中,命根体者,非色非心。良由众生,往业所克,期在此形,连持不绝。故今死者,气虽断绝,随有暖处,识在其中;即识住处,为命根摄。(二.释成杀义)然今杀者,命根非色,何由可杀?识本无形,杀亦不得。故随相说,断其依处,命根不续,识无所依,故云杀也。(三.会通律解)律经约相,但言识者。以命根相,不可见闻,依圣言说,信而为有。若论识者,愚智齐知;但杀前生,无识能学,即为死人也。粗相易晓,持犯不难;随机之义,复现兹矣。”(戒疏记卷七·三四·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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