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杀戒遣书杀二种

2025-05-21 10:45

亦名:遣书杀二种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言遣书者,身现其相,表于纸墨,令用死者。如多论中,若优婆塞,及以比丘,知吉凶相,令破异国,随得财命,皆同杀盗重罪。若作死书,教使送彼,使向亲说,使自得重,遣者犯轻;使自依死,犯轻亦尔。若作死经,有人偷读遗失拾得,依经取死,造者犯重。言教遣书者,自不亲对,遣人作书,令彼受死,无问自他,若死俱重。五分作书时字字兰。”(戒疏记卷七·三一·一三)

上一篇:大杀戒起因三毒 下一篇:大杀戒释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共住四义
露他重罪法
僧制非法通得吉罗
观军戒缘起
不痴毗尼缘起
中夏尼僧受具初缘
掘地戒缘起
邪淫
掘地戒犯缘
羯磨十缘第五应法和合
随经之律
不受谏戒制意
露地敷僧物戒缘起
忆念毗尼缘起
随举比丘戒缘起
索美食戒犯缘
驱他出聚戒缘起
非时食戒定时节
余语触恼戒缘起
随摈沙弥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