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杀戒遣书杀二种

2025-05-21 10:45

亦名:遣书杀二种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言遣书者,身现其相,表于纸墨,令用死者。如多论中,若优婆塞,及以比丘,知吉凶相,令破异国,随得财命,皆同杀盗重罪。若作死书,教使送彼,使向亲说,使自得重,遣者犯轻;使自依死,犯轻亦尔。若作死经,有人偷读遗失拾得,依经取死,造者犯重。言教遣书者,自不亲对,遣人作书,令彼受死,无问自他,若死俱重。五分作书时字字兰。”(戒疏记卷七·三一·一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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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
尼四独戒独后行犯缘
戒本但置五篇不立四六
淫欲非道
坐具离宿犯相
作骨牙角针筒戒开缘
不足数四分三十二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