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盗戒犯相

2025-05-21 10:44

亦名:盗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四波罗夷法:“诸处得物,盗直五钱,若过五钱,波罗夷;方便,偷兰遮。若取减五钱,偷兰遮。不得者,突吉罗。教人盗取,彼若得物,俱波罗夷;若受教者自取异物,若异处取物,取者犯重,教者偷兰。若为取物,使无盗心,教者波罗夷,受使者不犯。若教人取物,谓遣盗取,受教者犯重,教者无犯。有主想,犯重;若疑,偷兰。无主物,有主想疑,偷兰。比丘尼等四众,并如上戒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六·一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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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